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信息公开 >

东莞日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

时间:2020-09-27 13:42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
东莞日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2020年9月27日,东莞日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东莞日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常平环保专业基地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莞日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编制单位(名单附后)组成。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东莞日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日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常平镇司马环保工业路5号厂房8栋101室、201室(东莞市常平镇环保专业基地内),中心坐标为东经114°4′16.26″,北纬22°58′6.11″,地理位置见附图。项目占地面积2245.1m2,建筑面积4731.96m2,所用厂房为租用性质。劳动定员2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主要经营范围: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和日用化学产品制造。项目从事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和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年产印染助剂、清洗剂合计11800t。本项目主要设备为主要设备为混合釜(1000L)2台、混合釜(2000L)1台、混合釜(3000L)6台、混合釜(3600L)1台、混合釜(4000L)1台、混合釜(5000L)6台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9年9月委托了广东瑞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日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9年12月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意见,批复文号:东环建〔2019〕26241号。建设项目已于2019年6月15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为:91441900MA53K8DF59001X。
      项目于2020年1月开工建设,于2020年6月投入调试,调试期由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12月14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0.6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东莞日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所有生产设备以及配套建设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治理等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本次建设工程按照环评内容建设,经现场检查,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及配套的环保设施总体符合环评批复(东环建〔2019〕26241号)要求。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包括印花水洗工序产生的废水,产生量共10.902t/d,污染因子主要为CODcr、BOD5、NH3-N、总磷、SS、色度等。
      项目生产废水收集后排入基地废水处理站处理,其中CODcr、氨氮、BOD5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新建企业表2的间接排放标准,其余污染物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新建企业表2的间接排放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40%(即4.3608t/d)经市政排污管网纳入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广东省《水污染东经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仁和水,60%(即6.5412t/d)经基地废水处理站深度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 -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及该行业回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0.72t/d(216t/a)。项目选址在东莞市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道接入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仁和水。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投料、出料、真空泵以及实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实验室通风柜和集气罩收集、投料口、出料口设置集气管收集经1套“水喷淋+生物过滤器+脱水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个废气排放口高空排放。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浓度限值;未收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量及排放速率均较小,周界外浓度能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工艺设备、空压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根据同类项目类比分析,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值约为65~85dB(A)。
项目对生产设备噪音采取的降噪措施:除选用低噪声设备外,生产车间应按照机械加工车间规范设计,采取合理的安装,合理布局噪声源,并设置减振底座进行降噪处理,且对于噪声较大的工序避免在夜间操作,车间的门窗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
      经采取以上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厂界噪声控制在昼间65dB(A)、夜间55dB(A)以内,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固废
      项目危险废物滤渣的产生量为2.411t/a,实验室产生的废液产生量为0.12t/a,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产生量为4.466t/a,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普通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1t/a,收集的粉尘量为0.066t/a,一般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t/a,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东莞日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中证安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经现场勘察,该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符合验收监测工作。现根据国家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勘察和查阅相关资料,按照《验收监测方案》和审核意见的要求:深圳市中证安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6日~8月7日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状况进行监测,出具了《东莞日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气、噪声检测报告》(SZEPD200713031171);对照项目环评报告表意见、建议,环评批复文件以及相关审批文件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管理检查。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产生量共10.902t/d。项目生产废水收集后排入基地废水处理站处理,其中CODcr、氨氮、BOD5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新建企业表2的间接排放标准,其余污染物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新建企业表2的间接排放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40%(即4.3608t/d)经市政排污管网纳入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仁和水,60%(即6.5412t/d)经基地废水处理站深度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 -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及该行业回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
生产废水收集后排入基地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后经市政排污管网纳入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将基地尾水引出石马河流域,降低石马河的污染负荷。
(二)废气
      本项目使用的蒸汽由环保专业基地集中供给,项目本身不设锅炉、发电机及厨房,不产生锅炉废气、发电机废气及厨房油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投料、出料、真空泵以及实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投料、出料、真空泵以及实验室废气通过抽风系统引至楼顶经一套“水喷淋+生物过滤器+脱水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个废气排放口高空排放,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三)厂界噪声
      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自工艺设备、空压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经上述处理企业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废
      项目危险废物滤渣的产生量为2.411t/a,实验室产生的废液产生量为0.12t/a,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产生量为4.466t/a,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普通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1t/a,收集的粉尘量为0.066t/a,一般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t/a,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常平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根据深圳市中证安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东莞日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以及现场讨论,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保保护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东莞日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通过自主环保验收。

东莞日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7日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文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lG3hNdyOK9_SGD-CfyS6g      提取码: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