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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浩润洗水有限公司调试公示

时间:2020-08-23 17:56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
关于东莞市浩润洗水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调试公示
      东莞市浩润洗水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司马环保工业路5号厂房1栋103室(北纬22°58′1.08″、东经114°04′13.65″),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主要从事洗水服装,年生产洗水服装300万件/年,占地面积371.74㎡,建筑面积371.74㎡。
      我司于2020年委托了广东碁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浩润洗水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6月9日取得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告知承诺审批表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20〕6841号。于2020年7月13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回执编号:91441900MA54JD0K29001X。
      本项目设置洗水机6台、脱水机4台、干衣机11台等设备。
      生产过程中的给排水管理须规范建设,实施专管供水、专管回用,安装计量装置,执行给排水水量平衡台账管理制度。产生的生产废水控制在38.78t/d以内,排入基地废水处理厂进行处理,61.74%(23.95t/d)废水经处理达到回用要求后用于生产,38.26%(14.83t/d)由基地废水处理厂处理并达标排放。
      本项目脱水后烘干工序会有少量纺织絮状颗粒物产生,其主要成分为颗粒物。项目使用的烘干机自带集气装置,颗粒物通过排气管道引至楼顶经过滤网处理后排放,排放高度为20米。项目烘干工序产生絮状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浓度限值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120mg/m³、≤11.9kg/h);未收集纺织絮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量及排放速率均较小,周边外浓度能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1.0mg/m³)。
      已做好生产设备的消声降噪措施,噪声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我司东莞市浩润洗水有限公司取得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表后,自2020年7月开工建设,于2020年7月13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期间严格按照《东莞市浩润洗水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我司计划于2020年8月23日开始调试,因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需要调试期将持续至2021年8月22日,调试期间我司将严格按环评要求排污,同时启动环保监测和验收工作。
 东莞市浩润洗水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3日  
(联系人:杨家友,  联系电话:13925802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