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竣工验收意见
时间:2020-07-14 17:47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次
东莞大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2020年7月14日,东莞大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大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莞大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麻涌豪丰环保基地代表(名单附后)组成。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东莞大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大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 C06 栋第三层(北纬 23°03′39.17″,东经113°33′25.86″)建设。项目占地面积 47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4700平方米。年加工洗水牛仔服装3000万件,主要设备为洗水机 600 磅 35台、洗水机 120 磅 20 台、洗水机 800 磅 15 台、脱水机 16 台、烘干机50台、马骝枪35支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大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取得了《东莞大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东环建[2019] 6976号),于2019年06月完成竣工,建设期间无投诉。项目排污许可证已于2019年06月04日由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编号为:91441900MA52TN2J7W001P。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4%。
(四)验收范围
《关于东莞大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19] 6976号)内容进行验收:建设项目包括洗水机 600 磅 35 台、洗水机 120 磅 20 台、洗水机 800 磅 15 台、脱水机 16 台、 烘干机50台、马骝枪35支以及配套建设的废水、废气、噪声治理等环保设施(固体废物由生态环境局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验收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主要是洗水、清洗、脱水和漂洗工序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收集后由专管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效收集后,经配套的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2#排气筒(30m)排放;喷马骝工序产生的锰及其化合物有效收集后,经配套的水喷淋处理后通过3#、4#、5#排气筒(30m)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效收集后,经配套的毛絮过滤设备处理后通过6#、7#、8#、9#排气筒(30m)排放。
(三)噪声
建设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车间的通风设备以及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70~85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对抽风机、空压机等噪声级别较高的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减振。
(四)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化学品存放区做好防渗措施,避免出现化学品泄漏下渗。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基地集中处理后,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
(二)废气
由《东莞大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气、噪声验收检测报告》(HJ202006310)可知,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有组织废气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无组织废气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厂界噪声
由《东莞大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气、噪声验收检测报告》(HJ202006310)可知,厂界噪声昼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根据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噪声验收检测报告(HJ202006310),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东莞大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东环建[2019]6976号)的要求,本项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其对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经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东莞大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大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在东莞市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 C06 栋第三层(北纬 23°03′39.17″,东经113°33′25.86″)建设。项目占地面积 47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4700平方米。年加工洗水牛仔服装3000万件,主要设备为洗水机 600 磅 35台、洗水机 120 磅 20 台、洗水机 800 磅 15 台、脱水机 16 台、烘干机50台、马骝枪35支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大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取得了《东莞大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东环建[2019] 6976号),于2019年06月完成竣工,建设期间无投诉。项目排污许可证已于2019年06月04日由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编号为:91441900MA52TN2J7W001P。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4%。
(四)验收范围
《关于东莞大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19] 6976号)内容进行验收:建设项目包括洗水机 600 磅 35 台、洗水机 120 磅 20 台、洗水机 800 磅 15 台、脱水机 16 台、 烘干机50台、马骝枪35支以及配套建设的废水、废气、噪声治理等环保设施(固体废物由生态环境局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验收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主要是洗水、清洗、脱水和漂洗工序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收集后由专管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基地排放标准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效收集后,经配套的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2#排气筒(30m)排放;喷马骝工序产生的锰及其化合物有效收集后,经配套的水喷淋处理后通过3#、4#、5#排气筒(30m)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效收集后,经配套的毛絮过滤设备处理后通过6#、7#、8#、9#排气筒(30m)排放。
(三)噪声
建设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车间的通风设备以及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70~85dB(A)。本项目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声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对抽风机、空压机等噪声级别较高的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减振。
(四)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化学品存放区做好防渗措施,避免出现化学品泄漏下渗。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对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基地集中处理后,出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可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总磷、氨氮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3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GB21900-2008)表3标准及GB4287-2012表2标准较严者。
(二)废气
由《东莞大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气、噪声验收检测报告》(HJ202006310)可知,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有组织废气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无组织废气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厂界噪声
由《东莞大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废气、噪声验收检测报告》(HJ202006310)可知,厂界噪声昼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二)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根据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废气、噪声验收检测报告(HJ202006310),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东莞大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东环建[2019]6976号)的要求,本项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其对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