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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聚丰源纺织品有限公司调试公示

时间:2020-07-13 16:30 来源:豪丰环保集团 作者:豪丰 点击:
关于东莞市聚丰源纺织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调试公示
      东莞市聚丰源纺织品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司马环保工业路5号厂房10栋303室(北纬22°58′5.10″、东经114°04′16.76″),项目总投资90万元,主要从事成衣和布匹洗水加工,洗水成衣180万件/年、洗水布匹130万米/年,占地面积1213.71㎡,建筑面积1213.71㎡。
      我公司于2019年委托了广东能量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聚丰源纺织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2月27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9〕25940号。
      本项目设置洗水机6台(600磅4台、150磅1台、50磅1台)、拉缸机12台(6尺4台、4尺3台、3尺1台、8尺1台、10尺3台)、烘干机9台(200磅8台、100磅1台)等设备。
      生产过程中的给排水管理须规范建设,实施专管供水、专管回用,安装计量装置,执行给排水水量平衡台账管理制度。产生的生产废水控制在144.9t/d以内,排入基地废水处理厂进行处理,61.74%(89.46t/d)废水经处理达到回用要求后用于生产,38.26%(55.44t/d)由基地废水处理厂处理并达标排放。
      项目成衣水洗后在烘干机和烤箱内烘干,烘干工序会有少量纺织絮状颗粒物产生,其主要成分为颗粒物,毛织絮状颗粒物的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满足能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
      已做好生产设备的消声降噪措施,噪声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的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我司东莞市聚丰源纺织品有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后,自2020年7月开工建设,期间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要求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我司计划于2020年7月15日开始调试,因项目打板需要调试期将持续至2021年7月14日,调试期间我司将严格按环评批复要求排污,同时启动环保监测和验收工作。
东莞市聚丰源纺织品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13日  
(联系人:黄飞龙 ,  联系电话:138292387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