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扶持
(1)政策优惠
按照市环保局重点污染企业整治入园的要求,基地建成具备入园条件半年内企业要搬迁入园,市政府对积极配合政策在限期内搬迁入园的企业,按照不超过该企业2011年、2012年、2013年3年在我市共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市地方留成的50%,给予最多不超过50万元的财政补助,由市财政划拨。
(2)租金优惠
对优先签订合同的客户享有一定的免租期优惠,购买整栋或整层厂房的客户享有折扣优惠。
(3)签订标准
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标准:两个月押金一个月租金(两押一租)
签订污水处理合同标准:一个月押金(合同排污量为准)